指南 · 适用对象: 加拿大进口商和向加拿大供货的中国企业

从中国进口到加拿大:CARM注册、关税、附加税、许可证和产品合规

中国自2015年起不再享受加拿大普遍优惠关税,两国也没有自由贸易协定,因此中国货物进入加拿大适用最惠国税率。在此之上,还有钢铝附加税、涉及多种产品的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自2026-03-01起,中国产电动汽车不再征收100%附加税,改为进口许可证加配额管理。本指南逐项说明规则内容、主管机关和文件出处,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

来源核对日期: . 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行动前请查阅官方原文。

要点速览

  • 进口商必须自行在CARM客户门户注册;自2025-05-20起,要享受先放行后缴税,还须自行提供财务担保。这两件事报关行都不能代办。
  • 中国货物适用最惠国税率,不适用普遍优惠关税:加拿大自2015-01-01起取消了对中国的普惠制待遇(SOR/2013-161)。
  • 对中国电动汽车征收的100%附加税已于2026-03-01废止。现在每批商业进口都须在4.9万辆配额内申领进口许可证,按6.1%的最惠国税率纳税;配额用完后没有配额外进口的途径。
  • 清单所列的中国钢铝产品须缴纳25%附加税;来自任何国家的货物,只要所含钢材在中国熔炼和浇铸、或所含铝材在中国冶炼和铸造,同样适用25%附加税。
  • 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涉及数十种中国产品,由进口商缴纳。应查阅CBSA的现行措施清单。
  • 从中国寄来的快递包裹,免税免关税的限额只有20加元;40加元和150加元的门槛只适用于来自美国和墨西哥的快件。

商业号码、CARM注册和财务担保

进口商需要先向加拿大税务局(CRA)申请9位商业号码(BN9),并开设进出口项目账户(RM),两者合起来就是15位的BN15。加拿大边境服务局(CBSA)在其商业货物进口分步指南中列出了完整流程。

  • CARM:进口商必须自行在CARM客户门户注册,报关行不能代为注册。第一个完成注册的人成为业务账户管理员,CBSA建议至少设两名。登录方式为GCKey或Interac合作机构登录,并须启用多重身份验证。
  • 先放行后缴税(RPP):要在缴纳税款之前提货,进口商须加入RPP,并在门户中自行提供财务担保,形式为现金保证金或担保保函(surety bond)。报关行的担保已不能再用。过渡期已于2025-05-20结束(Customs Notice 25-22)。没有担保的进口商须在放行时缴清税款。只进口零税率货物的进口商无需担保,仍可享受RPP。
  • 非居民进口商(例如由中国供应商自己担任登记进口人)须先通过CRA的非居民企业注册程序取得商业号码,再到CARM注册。

即使委托了报关行,税款的缴纳责任仍在登记进口人身上。常见的错误是以为CARM可以全部交给报关行办理。

官方来源 (7)

2025年和2026年的主要变化

进口中国货物的企业在2024年依据的几项规则已经不再适用。按时间顺序:

  • 2025-05-20:CARM先放行后缴税的过渡期结束,进口商须自行提供财务担保。
  • 2025-07-31:凡所含钢材在中国熔炼和浇铸的钢铁产品、所含铝材在中国冶炼和铸造的铝产品,不论从哪个国家出口,均加征25%附加税。自2025-09-22起须持有钢厂材质证明书或同类文件。
  • 2025-12-26:对包括中国在内的非自贸协定国家,钢铁关税配额定为2024年进口量的20%,超出配额部分征收50%附加税;同日起对来自所有国家的清单内钢铁衍生产品征收25%附加税。
  • 2026-01-30:对华附加税减免令的有效期由2025-12-31延长至2026-12-31,适用范围同时扩大(SOR/2026-14)。
  • 2026-03-01:对中国电动汽车的100%附加税废止,改为进口许可证加4.9万辆配额,按6.1%最惠国税率征税。第二个配额期已于2026-09-01开始。
  • 2026年:加拿大全球事务部关于2026年1月安排的背景说明表示,加方不会实施2024年曾提出的对中国太阳能产品和半导体加征关税的设想。
  • 2026年:CBSA拟议的《完税价格条例》修订在征求意见(2025-12-03至2026-01-23)之后已暂停推进。
官方来源 (6)

税则归类与税率待遇:中国适用最惠国税率,不适用普惠制

每种产品都要归入加拿大《海关税则》中的一个10位税号,前六位是国际通用的HS编码。现行税则为2026年版,自2026-01-01起生效,由CBSA在其《海关税则》页面发布。

自2015-01-01起,中国不再享受加拿大普遍优惠关税(GPT)待遇。《普遍优惠关税取消令(2013年GPT审查)》(SOR/2013-161)把中国列入取消待遇的国家。加中之间也没有自由贸易协定。因此,中国货物按税则所列的最惠国税率纳税,附加税和贸易救济税另计。

需要核对的事项:

  • 10位税号是否准确。税率、附加税清单和反倾销措施都是按产品描述和税号界定的。
  • 是否需要申请预裁定。进口商可就归类、原产地或完税价格向CBSA申请裁定。
  • 可用Canada Tariff Finder(加拿大政府与BDC、EDC合办的工具)按HS编码和国家快速查询税率。

常见的错误是以为中国仍享受GPT税率,或者以为存在加中自贸协定税率。两者都不存在;一些旧报价单或供应商价目表可能仍按GPT税率计算。

官方来源 (5)

电动汽车:进口许可证和配额取代100%附加税

《对华附加税令(2024)》(SOR/2024-187)自2024-10-01起对中国电动汽车征收100%附加税。SOR/2026-33自2026-03-01起废止了这项附加税,同时SOR/2026-32把原产于中国的电动汽车列入《进口管制清单》。该制度由加拿大全球事务部负责,详见其“自中国进口电动汽车”页面。

  • 每一批商业进口的涵盖车辆都须申领对应该批货物的进口许可证,否则CBSA不接受申报(Customs Notice 26-05)。
  • 第一个配额年度(2026-03-01至2027-02-28)为4.9万辆,分两期,每期2.45万辆;第一期未用完的数量结转到第二期。配额每年增长6.5%。当年配额用完后不再签发许可证。
  • 配额内车辆只缴纳6.1%的最惠国关税。
  • 申请人须为在加拿大居住的电动汽车整车制造商,或由非居民制造商指定的加拿大居民代理人。许可证先到先得,最早可在入境前30天申请,有效期最长60天。
  • 第1168号进口商通知适用于2026-09-01开始的第二期。

官方配额使用数据(2026-09-11更新)显示,第一期共使用许可证15,603辆,本年度累计使用15,763辆(总量4.9万辆)。按税则第98章办理的非商业性个人进口不在管制范围内。

官方来源 (7)

针对中国钢铝的附加税和配额

这方面有几项措施同时存在。加拿大财政部“加拿大的关税:钢铁和铝”页面说明,这些措施不叠加征收,同一产品只适用优先顺序最高的一项。

  • 《对华附加税令(2024)》附表2:对清单所列原产于中国的钢铁和铝产品征收25%附加税,自2024-10-22起实施。
  • 《钢铁产品和铝产品附加税令》:自2025-07-31起,来自任何国家的钢铁产品,只要所含钢材在中国熔炼和浇铸,以及所含铝材在中国冶炼和铸造的铝产品,征收25%附加税。自2025-09-22起,进口商须持有钢厂材质证明书或同类文件,仅有发票不够。豁免情形包括美国原产货物和申报价值低于5,000加元的货物。附加税代码为25154A(钢)和25154B(铝)。
  • 钢铁关税配额:自2025-12-26起,包括中国在内的非自贸协定国家的配额为2024年进口量的20%,超出配额部分征收50%附加税。
  • 《钢铁衍生产品附加税令》:自2025-12-26起,对来自所有国家的清单内钢铁衍生产品征收25%附加税。
  • 减免:《对华附加税减免令(2024)》适用于国内供应短缺的货物、2024-08-26之前签订的合同以及特殊情形。SOR/2026-14已将其有效期延长至2026-12-31。原样转售到美国的货物不能申请减免。

常见的错误是从第三国采购钢铁制品,却没有核实钢材的熔炼地。

官方来源 (6)

《特别进口措施法》项下的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

根据《特别进口措施法》(SIMA),倾销和补贴由CBSA调查,加拿大国际贸易法庭(CITT)负责裁定国内产业是否受到损害,并主持期满复审。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由进口商缴纳,在普通关税和附加税之外另行征收。

应查阅CBSA的现行措施清单,本指南核对时该页面日期为2026-09-02。清单中有数十种产品把中国列为涉案国,例如:铝型材、碳钢焊管、混凝土钢筋、冷轧钢板、耐腐蚀钢板、紧固件、床垫、软体家用座椅、光伏组件和层压件、不锈钢水槽、钢丝、热敏纸卷、装饰及其他非结构用胶合板、钢制货架、集装箱底盘车和风电塔筒。

每种产品需要核对:

  • 货物是否落入某项措施的产品范围。决定是否涵盖的是产品定义,而不只是HS编码。
  • 哪些出口商有单独税率,其他出口商适用什么税率。
  • 是否正在进行期满复审或重新调查。

常见的错误是在报到岸价之前没有查SIMA措施。软体座椅、床垫、紧固件、太阳能组件等产品的反倾销税可能远高于最惠国关税。

官方来源 (4)

强迫劳动:进口禁令和年度报告

这里有两项各自独立的义务。

进口禁令:税号9897.00.00禁止进口全部或部分由强迫劳动或监狱劳动开采、制造或生产的货物。CBSA依据D9-1-6备忘录执行,并与加拿大就业和社会发展部劳工项目合作,由后者研究供应链情况。货物被扣留的进口商可以依据《海关法》第60条申请税则归类复核,也可以将货物退运出境或放弃货物。

年度报告:《打击供应链中强迫劳动和童工法》自2024-01-01起施行。符合下列条件的实体须提交报告:在加拿大证券交易所上市,或者在加拿大经营并满足三项标准中的至少两项(资产2,000万加元以上、收入4,000万加元以上、员工250人以上);同时该实体生产货物、向加拿大进口货物,或控制从事上述活动的实体。报告须在每年5月31日前就上一财政年度提交,通过加拿大公共安全部的在线问卷填报。

中国企业在加拿大设立的、从事进口的子公司,与其他实体适用相同的标准。常见的错误是错过5月31日的期限,或者以为外国母公司的子公司可以豁免。

官方来源 (5)

产品安全、电气认证和无线电设备

从中国进口的大多数消费品和电子产品,主要涉及三个监管机构,而且都不是CBSA。

  • 消费品安全:《加拿大消费品安全法》由加拿大卫生部执行,进口商的责任与制造商相同。进口商不得进口或销售危害人体健康或安全的产品,发生事故、发现缺陷(以及境外召回)时须向卫生部和供应商报告,并须保存能够识别供应商以及销售期间和地点的记录。该法之下还有针对具体产品的条例,如玩具、儿童首饰、婴儿床、打火机、邻苯二甲酸酯、表面涂层等。卫生部的召回数据库可用于了解某类产品或某个供应商的记录。
  • 电气安全:认证标志由各省和地区的电气安全监管机构执法,而不是由CBSA在口岸查验。安大略省电气安全局(ESA)公布了其认可的认证标志和现场评估标签清单。该清单只在安大略省具有官方效力,其他省份另有各自的监管机构。
  • 无线电和电信设备:加拿大创新、科学和经济发展部(ISED)的认证与工程局负责无线电设备认证,其页面提供无线电设备清单(REL)查询入口。带有Wi-Fi、蓝牙、蜂窝通信或RFID功能的产品,应核对具体型号是否已列入清单。
官方来源 (4)

英法双语标签和原产地标记

非食品类消费品的标签由加拿大竞争局负责监管,其“标签”页面链接到各部法律的指南。

  • 预包装的非食品类消费品须用英文和法文标明产品名称和净含量(公制单位),并标明经销商名称和主要营业地。
  • 纺织品须用英文和法文标明纤维成分,并标明经销商身份(名称和地址,或CA编号)。
  • 试销产品可享受为期一年的双语标签豁免,但须提前六周通知竞争局。

原产地标记是另一项海关规则,见CBSA的D11-3-1备忘录。特定类别的货物(个人和家居用品、五金、新奇物品和体育用品、纸制品、服装、园艺产品以及钢铝制品)须用英文或法文标明原产国。对于中国等非CUSMA国家,标记所用的原产地是货物“实质性制造”的所在地。自2020-07-01起,CBSA就标记问题出具的是全国海关裁定,而不再是预裁定。违规可能面临民事处罚(《海关法》第109.1条)或刑事处罚(第159.1条)。《对华附加税令》中“原产于中国的货物”的定义也援引了这些标记规则。

常见的错误包括包装只有英文、没有标明经销商身份、纺织品缺少纤维成分标签。

官方来源 (4)

食品进口:SFC许可证、预防性控制和AIRS

食品由加拿大食品检验局(CFIA)依据《加拿大食品安全条例》监管。可以先看CFIA的“食品进口”页面(页面日期2026-09-01)。

  • 多数食品进口商需要持有加拿大食品安全(SFC)许可证,制定书面的预防性控制计划,并能做到向前一步、向后一步的追溯。
  • 进口申报时须填写许可证号码。
  • 非居民进口商只有在有限的情形下才能持有SFC许可证,具体条件见CFIA页面。中国供应商如想自己担任食品的登记进口人,需要留意这一点。
  • 自动进口参考系统(AIRS)可按HS编码、原产地(中国)和最终用途查询进口要求。
  • 来自中国的肉类只限于特定产品和获批企业。

常见的错误是没有SFC许可证就进口食品,或者许可证上没有针对相应商品列明“进口”这项活动。CBSA的指南还列出了禁止进口的货物(例如旧床垫),并指向需要其他部门许可的商品清单;非食品类产品如果归其他部门监管,同样需要这样核对。

官方来源 (4)

完税价格、关联方定价、GST和低价值货物

完税价格通常按成交价格确定,即货物售予加拿大境内买方、出口到加拿大时实付或应付的价格,并就协助、特许权使用费、佣金以及运至直接发运地的运费等项目作出调整(见D13-1-1备忘录)。

  • 关联方交易(例如中国母公司卖给加拿大子公司)须证明关联关系没有影响价格。转让定价报告有帮助,但CBSA表示,仅凭以交易净利润法(TNMM)为基础的报告未必足够(D13-4-5备忘录)。年终转让定价调整不论调高还是调低,都须作为对申报价格的更正向海关报告。
  • CBSA曾就“最后一次销售”和“加拿大境内买方”的修订方案征求意见(2025-12-03至2026-01-23),目前表示该项工作已暂停。
  • CBSA对大多数进口货物代征5%的GST。已登记GST的企业通常可以将其作为进项税抵扣。
  • 从中国寄来的快递和邮件,免税免关税的限额只有20加元。40加元(税)和150加元(关税)的门槛只适用于来自美国和墨西哥的快件。
  • 快递低价值货物计划(CLVS)为完税价格不超过3,300加元的货物简化放行手续,但并不免除关税,超过限额的货物也不得拆分。价值不超过3,300加元的商业货物须在放行次月24日前完成申报核算。
官方来源 (6)

发货前核对清单

以下步骤把本指南的核对事项汇总在一起,进口商和中国供应商都可以对照使用。每一步指向的是规则和官方出处,不涉及商业决策。

  1. 确认谁是登记进口人,是否已有BN15和CARM客户门户账户;如需先放行后缴税,是否已自行提供财务担保。
  2. 《海关税则》中确认10位税号和最惠国税率。
  3. 在CBSA现行措施清单中核对该产品是否有反倾销税或反补贴税。
  4. 钢铝制品不论从哪个国家进口,都要取得材质证明书,载明钢材的熔炼和浇铸地或铝材的冶炼和铸造地,并核对各项附加税令以及是否有减免。
  5. 电动汽车须在发运前确认进口许可证和剩余配额。
  6. 核对产品合规要求:消费品安全、销售所在省份认可的电气认证标志、无线电设备清单、英法双语标签和原产地标记。
  7. 食品类须确认SFC许可证涵盖该商品的进口活动,并在AIRS中查询进口要求。
  8. 确保申报价格有据可查,包括关联方定价和年终调整。
  9. 评估供应链中的强迫劳动风险,并确认是否需要在5月31日前提交年度报告。
官方来源 (5)

常见问题

加拿大对中国电动汽车还征收100%的关税吗?

不征收了。SOR/2026-33自2026-03-01起废止了100%附加税。现在中国产电动汽车须在年度配额内向加拿大全球事务部逐批申领进口许可证,配额内车辆按6.1%的最惠国税率纳税。

2026年加拿大允许进口多少辆中国电动汽车?

第一个配额年度(2026-03-01至2027-02-28)为4.9万辆,分两期,每期2.45万辆,第一期未用完的数量结转到第二期。2026-09-11更新的官方数据显示已使用15,763辆。配额用完后,当年不再签发许可证。

加拿大对中国钢铁和铝征收多少附加税?

自2024-10-22起,对清单所列原产于中国的钢铝产品征收25%附加税;自2025-07-31起,来自任何国家的货物,只要所含钢材在中国熔炼和浇铸或所含铝材在中国冶炼和铸造,也征收25%附加税。加拿大财政部说明这些措施不叠加征收。

中国货物在加拿大还能享受普惠制关税吗?

不能。根据SOR/2013-161,加拿大自2015-01-01起取消了对中国的普遍优惠关税待遇;加中之间也没有自由贸易协定,因此中国货物适用最惠国税率。

从中国寄到加拿大的包裹,免税限额是多少?

20加元,快递和邮件都一样。40加元(税)和150加元(关税)的门槛只适用于来自美国和墨西哥的快件。

报关行可以替我注册CARM并提供担保吗?

不可以。进口商必须自行在CARM客户门户注册;过渡期已于2025-05-20结束,此后要使用先放行后缴税,必须自行提供财务担保,报关行的担保不能再用。

中国公司可以在加拿大做登记进口人吗?

可以,以非居民进口商的身份。先通过加拿大税务局的非居民企业注册程序取得商业号码,再到CARM客户门户注册,并承担税款缴纳责任。食品方面,CFIA只在有限的情形下允许非居民持有SFC许可证。

哪些企业需要在加拿大提交供应链强迫劳动报告?什么时候交?

生产或进口货物的实体,如在加拿大证券交易所上市,或在加拿大经营并满足三项标准中的两项(资产2,000万加元、收入4,000万加元、员工250人),就需要提交。报告须在每年5月31日前通过加拿大公共安全部的在线问卷填报。